经侦立案后传唤和抓人这两种措施都可能会采用具体情况如下:1. 传唤: 经侦部门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传唤是要求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措施。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2. 抓人(拘留): 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经侦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总之经侦立案后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合理运用传唤、拘留等措施来推进案件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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