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庭审流程如下:1. 庭前准备:法院在开庭前会确定开庭时间、地点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需按时到庭携带相关证据材料等。2. 宣布开庭: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信息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 法庭调查:按顺序进行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接着被告进行答辩对原告证据发表意见;然后双方可互相发问。之后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对原告、被告发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针对原被告之间的争议陈述意见。最后法院会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 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双方互相辩论。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5. 法庭调解:若法院认为有调解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进入下一环节。6. 合议庭评议:审判人员退庭进行评议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裁判。7. 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结果。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有上诉权利在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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