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离婚一般有以下步骤:1.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 准备起诉材料: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同时要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据材料。3. 向法院递交材料: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一并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4. 缴纳诉讼费用:按照法院规定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5. 等待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双方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需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陈述和辩论。6. 等待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整个起诉离婚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状况、财产情况等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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