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无权决定刑事拘留后多久放人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有以下规定:1.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3.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通过聘请律师等方式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律师可会见嫌疑人并提供法律帮助。最终是否放人及何时放人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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