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与逮捕存在以下区别:1. 法律依据:刑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情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措施;逮捕则依据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2. 决定机关:刑拘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3. 适用对象:刑拘对象主要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逮捕对象是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 羁押期限:刑拘一般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不超过37日;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5. 严厉程度:逮捕是更严厉的强制措施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更严格。总之刑拘是临时性措施逮捕是在符合更严格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较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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