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一般如下:1. 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应采用书面形式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2. 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3. 提供保证方式:保证方式有两种一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条件;二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4. 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规定。违反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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