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诉讼时效一般为6个月。1. 行政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 复议后再诉讼时效:经复议的案件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 特殊情况的延长: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需注意在拆迁过程中要及时关注相关时间节点若对拆迁行为有异议应在规定时效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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