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签订后能否反悔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一般情形下:和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若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双方应依约履行不得随意反悔。比如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和解协议对各自权利义务清晰约定一方反悔则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2. 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时:若签订和解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误导对方签订协议;胁迫行为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重大误解对协议关键内容产生严重错误认识;显失公平协议内容明显对一方极不公平等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3. 经对方同意或有新情况:若经对方书面同意可对和解协议进行变更或反悔重新协商。或者出现订立协议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协议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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