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分级标准主要依据人员伤亡数量、重伤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数额来确定。准确分级对于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不同级别的事故其调查处理的程序、参与部门以及处罚力度等都有所不同。例如特别重大事故通常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则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等。明确分级标准有助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