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永久征用的补偿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1. 土地补偿费:该费用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和产值来计算以保障农民因失去土地而减少的收益。2.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目的是帮助被征地农民解决因失去土地后的就业和生活安置问题。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时对于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以及青苗等要按照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比如房屋会根据其结构、面积等评估作价补偿;青苗会根据其种类、生长阶段等进行补偿。4.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保障他们未来的基本生活。具体补偿标准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并公布实施。被征地农民有权了解补偿情况对补偿有异议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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