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取保候审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 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2. 确定保证方式: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3. 办案机关审查: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等。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4. 执行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违反规定的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重新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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