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解除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核心分析:诉讼费用的收取以案件性质为财产案件来计算。关键在于准确确定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以此对应相应的比例区间计算受理费。原告负有预交诉讼费的义务。实务建议: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金额,然后根据上述比例准确计算诉讼费。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按照要求预交诉讼费。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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