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被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1. 土地补偿:依据土地性质及使用情况给予相应补偿。如出让土地按剩余使用年限及市场评估价值补偿;划拨土地一般会扣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后进行补偿。2. 房屋价值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厂房的结构、面积、装修等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包括厂房主体建筑价值以及附属设施如仓库、办公用房等的价值。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厂房停产停业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员工遣散费用等确定。一般会参考近段时间的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因素来计算。4. 设备搬迁安装补偿:对可搬迁设备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等费用进行补偿。不可搬迁设备按照重置成本结合折旧情况给予补偿。5. 装修补偿:按照装修的现存价值进行补偿考虑装修的折旧率等因素。6. 其他补偿:如因征收拆迁导致的临时安置费用用于解决厂房在过渡期间的安置问题;以及因征收拆迁造成的搬迁补助费用等。具体补偿标准需结合当地实际政策及具体厂房情况来确定。被征收人可与征收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对补偿有异议时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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