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1. 人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至13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2. 任职资格:董事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人员不得担任董事。3. 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4. 设立程序:符合规定人数的董事组成董事会后需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等内容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登记后董事会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不同类型公司董事会设立在具体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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