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超速20%未达50%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上述规定,明确了不同车辆类型在不同道路上超速相应比例的记分标准。权利义务:驾驶人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的义务,超速行为违反了该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要是车辆类型、行驶道路以及超速比例。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测速设备记录、电子眼抓拍等证据来确认超速事实。处理方式:驾驶人需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由交警对超速行为进行认定,开具处罚决定书,驾驶人按决定书缴纳罚款、接受记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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