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是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后车负全责,意味着后车对此次追尾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各方权利义务:后车有义务赔偿前车因追尾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人员伤亡的相关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前车有权要求后车进行合理赔偿。关键构成要件:需确定事故责任归属为后车全责,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证明。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拍照留存事故现场照片、车辆损坏情况等。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救助并保留相关医疗票据等。通知保险:后车及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配合保险公司的勘查定损工作。协商赔偿: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前车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后车及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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