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范围,明确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对哪些行政行为提起诉讼。2.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一系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比如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多种情况。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且符合法定受案范围情形,就可提起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原告有起诉权,被告行政机关有应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行政行为,该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权益,且属于法定受案范围。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行政决定书、处罚凭证、相关文件等。寻求帮助: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法律程序: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包括立案、开庭、判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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