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购房先交钱后签合同存在一定风险,这种操作方式可能引发诸多纠纷。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 核心分析:购房者交钱后,若开发商不签合同或拖延签合同,购房者的权益可能受损,因为合同是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开发商方面,先收钱后签合同可能面临资金管理风险,如资金挪用等引发的法律责任。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交钱行为和后续合同签订行为的关联性及双方约定。4. 实务建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出具收款凭证,注明款项用途为购房款。与开发商明确约定签合同的时间节点。若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寻求协调帮助。收集与开发商沟通交钱及签合同事宜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法律程序上,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签订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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