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伤残鉴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鉴定机构: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公布的名册选择。2. 准备材料:通常需提供身份证、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损伤照片等相关资料。3. 提出申请:填写鉴定申请表明确鉴定事项和要求并提交给选定的鉴定机构。4. 缴纳费用:按照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用。5. 接受检查:鉴定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包括查看伤情、功能测试等。6. 出具报告:鉴定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司法伤残鉴定报告明确伤残等级等结论。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如实提供信息。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但需符合相关条件。比如要有合理理由如发现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人员不具备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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