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打官司败诉后的律师费承担问题属于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范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委托合同有关于败诉律师费承担的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核心分析:若有合同约定败诉方承担律师费,那么胜诉方可依约要求败诉方支付。关键在于合同明确约定。若无约定,委托人需自行承担。这是基于委托合同关系中,一般情况下律师费不属于违约赔偿的必然范围。实务建议:查看委托代理合同,确定是否有败诉律师费承担的条款。若合同无约定,一般无法要求对方承担。但可与律师沟通案件情况,看是否存在律师过错导致败诉的可能,如有可协商解决。若对律师费承担有争议,可咨询律师协会或向法院咨询相关法律观点,但通常法院不会轻易改变律师费自行承担的惯例。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