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1. 申请:胜诉方在规定期限内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2. 法院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3. 查询、冻结、划拨: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可根据情况进行冻结、划拨等操作。4.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对于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等法院可进行查封、扣押。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5. 扣留、提取收入:若被执行人有收入来源法院有权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6. 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如果法律文书指定被执行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法院可强制其交付。7.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对于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如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法院可采取相应措施强制其履行。8. 执行和解: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法院经审查认可后可中止执行程序。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可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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