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2.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上述取保候审的情形。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说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司法机关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关键构成要件:重点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4. 实务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向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一般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的相关证明等。如果申请被驳回,可以考虑向上一级司法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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