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开庭传票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2. 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辩护等相关事宜。比如被告人需要梳理案件事实、准备证据、寻找合适的辩护策略等。3. 如果传票送达时间过短被告人可能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4. 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送达传票等方面可能在具体操作上会相对灵活一些但总体也遵循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确保传票能在合理时间内送达被告人手中使其知晓开庭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5. 在送达传票时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通常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方式确保传票能准确无误地到达被告人手中。6. 如果被告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接收传票法院也会采取相应的变通措施以保证传票有效送达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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