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涉及到在房屋存在抵押(贷款未还完)情况下的拆迁补偿问题,是对抵押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属及分配的法律关系处理。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同时,根据相关拆迁法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3. 核心分析:首先,房屋抵押并不影响其被拆迁。拆迁补偿款应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因为银行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剩余部分归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关键在于确认房屋抵押情况及准确计算贷款余额和拆迁补偿金额。4. 实务建议:被拆迁人应及时与银行沟通,了解贷款剩余情况。收集房屋产权证书、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据。与拆迁部门协商补偿事宜时,明确告知房屋抵押情况。若对补偿款分配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确定补偿款的合理分配。法律程序一般包括起诉、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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