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法律依据: 刑讯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核心分析: 主体相同:均为司法工作人员。 行为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暴力取证罪针对证人。 行为目的不同:刑讯逼供罪目的是逼取口供;暴力取证罪目的是逼取证人证言。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若发现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行为,可收集相关物证,如伤痕照片、监控视频等;证人证言,包括现场目睹人员或受害者本人的陈述;书证,如审讯记录等。 寻求帮助: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权对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法律程序:检察院经调查后,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将依法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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