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与取保候审存在多方面区别:1. 性质: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严厉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不剥夺人身自由。2. 适用条件:逮捕适用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情况。3. 决定机关: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4. 期限: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