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1.不需要公证的情况:若赠与双方对协议内容无争议且能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赠与方与受赠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协议条款清晰明确双方也能妥善履行后续相关手续此时可不公证。从操作便利性角度如果双方觉得公证手续繁琐且自身能保障协议的顺利执行不公证也是可行的选择。2.需要公证的情况:为了增强协议的证明力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公证机构会对协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这能使协议在司法实践中更具可信度。当涉及到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时有些登记机关可能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股权赠与协议以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赠与涉及的股权价值较大或者双方关系较为复杂公证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使赠与过程更加规范、透明。总之是否公证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若希望协议更具公信力或符合特定要求公证是较为稳妥的做法;若能自行保障协议效力和履行可不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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