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较为复杂需分情况来看:1.一般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产权证意味着房屋产权未完成法定登记从物权角度看转让存在风险。2.协议本身:协议只要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一般是有效的。3.实际履行:虽然协议有效但因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若出让人不履行协议比如不交付房屋等受让人只能要求出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购房款等而不能要求强制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过户。4.特殊情况:例如房屋是因历史遗留问题等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转让协议可能会有不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方式。这种情况下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断。总之无产权证房屋转让协议有效与否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签订此类协议需谨慎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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