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学鉴定流程如下:1.申请: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2.受理: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3.组成鉴定组: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4.鉴定: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5.出具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作出其文稿由专家鉴定组组长签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盖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印章。整个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