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过后并不一定就是批捕。具体情况如下:1.刑事拘留的目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2.批捕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3.两者的关系: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捕。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可能作出不批捕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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