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商标一般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行为。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判断是否构成侵权需看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权利义务:商标注册人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侵犯。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关键要件: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可能性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侵权商品、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查处侵权行为。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程序一般包括立案、举证、开庭审理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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