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开庭前通常是有调解程序的。这是因为调解具有诸多优点能高效、平和地解决纠纷。1. 调解的启动: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发起。比如在一些民事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可以共同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认为适宜调解的也会主动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2. 调解的过程:法院会安排专门的调解人员一般是经验丰富的法官或人民陪审员主持。调解人员会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诉求促使双方协商解决方案。例如在邻里纠纷案件中调解人员会倾听双方关于噪音、采光等问题的意见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如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补偿另一方调整行为方式等。3. 调解的结果: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若调解不成则会进入正常的开庭审理程序。调解是起诉开庭前的重要环节它能节省当事人时间和精力降低诉讼成本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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