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路占用民房的赔偿标准如下:1. 房屋价值补偿:一般通过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补偿。评估时会考虑房屋的结构、面积、装修等因素。2. 搬迁费: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房屋拆迁而产生的搬迁费用包括搬家的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等。3. 临时安置费:若被征收人需要临时安置居住会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安置费以保障其过渡期间的居住需求。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经营性房屋):对于用于经营的民房因征收导致停产停业的会根据经营状况、营业额等因素给予相应补偿。5. 附属物补偿:对房屋附属的设施、设备等进行评估补偿比如围墙、水井、门楼等。具体的赔偿标准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当地政府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可关注政府公告了解详细信息并在遇到不合理补偿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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