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核心分析:双方自愿是基础,需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要详细罗列并协商分割方式,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关于债务分担也应清晰约定。虽孩子已成年,但如有其他抚养相关问题(如教育费用分担等)也可协商写明。实务建议:起草前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内容真实意愿表达。仔细核对财产信息,保证准确完整。协议起草后,可咨询专业律师审查,避免潜在法律风险。签订时确保双方都清楚理解各条款含义,自愿签字。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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