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赔偿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及拆迁补偿权益纠纷。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核心分析:若能证明房屋系合法建造,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应获得补偿。关键在于提供如建房审批手续、相关证人证言、建房出资证明等证据来证实房屋建造的合法性。对于未经登记建筑,政府会进行调查认定。若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拆迁方需给予补偿;若认定为违法建筑则不予补偿。实务建议:收集建房相关证据,如土地来源证明、建设过程中的材料采购凭证、邻居证言等。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认定工作,如实陈述房屋情况。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拆迁补偿程序一般包括政府发布征收决定、进行评估、协商补偿、签订协议等步骤,被拆迁人要密切关注各环节,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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