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合同性质。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离婚协议书只要符合合同的一般要件即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义务: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4. 实务建议:自行书写时,要明确各项条款,避免模糊不清。可以参考网上一些规范模板,但要结合自身情况修改完善。签订后最好去公证处公证,增强协议的公信力。若对协议内容不确定,咨询律师也可,但并非必须由律师书写。自行书写的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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