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退购房定金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退还的纠纷。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 核心分析: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如自身资金问题、改变购房计划等,属于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若因开发商原因,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按时交房、虚假宣传等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购房者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关键在于判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原因归属哪一方。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录音等能证明开发商违约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材料。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退还定金,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反映情况。若仍无法解决,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定金是否退还及退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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