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情司法鉴定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1. 委托:由案件相关方如公安机关、当事人等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委托申请。2. 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并签订委托书。3. 检验:鉴定机构安排专业鉴定人对伤者进行检验包括身体检查、查看病历资料等以了解伤情状况。4. 鉴定:鉴定人依据检验结果结合相关标准对伤情进行分析、判断出具鉴定意见。5. 出具鉴定文书:鉴定机构根据鉴定人的意见制作正式的伤情司法鉴定文书明确伤情程度等结论。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同时要注意鉴定机构必须具备合法资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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