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刑坐牢后,仍需承担还款责任。2.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同时,《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刑事判决主要针对犯罪行为本身进行定罪量刑。但对于挪用的公款,其所有权并未改变,犯罪人有义务返还。权利义务:犯罪人有还款义务,国家或受损单位有要求还款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一是挪用公款的行为存在;二是犯罪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符合挪用公款的法定情形。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挪用公款的相关账目、凭证等。寻求帮助:可向作出刑事判决的法院或相关执行部门反映,要求犯罪人履行还款义务。法律程序:法院在执行阶段会对犯罪人的财产进行清查,若发现有可执行财产,会依法强制其还款给相关单位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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