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又犯新罪,这种行为涉及到对原取保候审措施的重新考量以及对新犯罪行为的法律处理。2.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又犯新罪后,综合考虑其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一般会倾向于不再适用取保候审。3.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新罪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增加,不符合取保候审所要求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 各方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义务,违反规定会面临保证金没收等后果。司法机关有决定是否继续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力。 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新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综合表现等,判断其是否还符合取保候审条件。4. 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由侦查机关及时收集新罪的相关证据,包括犯罪事实、作案过程、证人证言等。 寻求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 法律程序:侦查机关会根据新罪情况,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一般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案件进入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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