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按以下步骤:1. 准备材料: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等。2.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经核准后会得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 提交登记申请:将准备好的登记申请材料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4. 审核: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会予以受理。5. 领取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6. 刻制印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刻制合作社公章、财务章等。7. 办理税务登记: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8. 银行开户:选择合适银行凭营业执照等证件开设合作社基本账户用于资金往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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