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以便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环节。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工伤职工需在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权利义务:职工有权申请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享受对应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职工准备相关材料。关键要件:伤情相对稳定,这是申请鉴定的前提。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申请流程: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鉴定过程: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职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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