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合同性质。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需明确表达自愿离婚意愿。权利义务:约定各自抚养一个孩子,明确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内容;对共同财产、债务进行合理分割。构成要件:需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4. 实务建议:起草时详细写明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时间和方式等。财产分割要清晰列出各项财产归属。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准备离婚登记时,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提供协议等材料,一般流程是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可收集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凭证等相关证据,如有争议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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