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楼层排水管漏水责任归属问题属于相邻关系纠纷范畴,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的维护责任。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3. 核心分析:一般来说,楼层排水管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若因排水管自然老化等原因漏水,维修责任通常由全体业主承担,可从维修资金中支出。若是因某一户业主的不当使用行为导致排水管损坏漏水,则该业主需承担赔偿责任。4. 实务建议:首先确定漏水原因,可请专业的维修人员或鉴定机构进行判断。如果是自然老化等共有部分问题,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若是个别业主原因导致,可与该业主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好相关的漏水照片、维修人员鉴定意见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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