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保险赔偿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核心分析: 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 若车辆投保了商业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商业险合同约定赔偿。关键在于事故责任认定,明确事故中各方责任比例,以此确定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实务建议: 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赔偿的重要依据。 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电动车维修发票等。 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流程,准备好理赔所需材料,一般包括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损失凭证等,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按其要求办理理赔手续。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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