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可按以下步骤进行:1. 准备申诉状:写明申诉人的基本信息、申诉案件的具体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等。2. 整理证据:将支持申诉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一并准备好证据要真实、合法、与案件有关联。3. 确定递交方式:邮寄: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申诉材料寄往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要在信封上注明“申诉材料”字样并确保填写准确收件信息。现场递交:申诉人也可前往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在导诉人员指引下到指定窗口提交申诉材料。4. 注意事项:申诉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材料要清晰、完整便于法院审查。若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诉材料需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需注意最高人民法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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