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房屋漏水维修费用承担问题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范畴,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核心分析:若房屋在质保期内,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依据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的约定。若是因相邻方原因导致漏水,如楼上住户防水问题,相邻方应承担维修费用,遵循相邻关系中避免损害他人的原则。对于共有部分漏水,如楼顶、外墙等,维修费用从维修资金出,由业主共同承担。实务建议:先确定漏水原因,可请专业机构鉴定。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鉴定报告等。与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提交证据,走立案、审理、判决等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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