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撤诉后再次起诉,属于新的诉讼行为。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3. 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准许撤诉的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各方权利义务:原告有再次起诉的权利,被告有应诉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符合民事诉讼的一般受理条件,如原告适格、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等。4. 实务建议:收集好支持再次起诉的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证人证言等。确定好管辖法院,准备好起诉状及副本,按照法院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后续开庭等程序。注意要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