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土地用途一般需要以下程序:1. 申请:土地使用者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改变土地用途的申请说明申请理由、拟改变后的用途等情况。2. 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审查土地的权属、现状、相关规划等。查看该地块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3. 评估:对改变用途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如对周边环境、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等方面的影响。4. 公示:将拟改变土地用途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一般公示期不少于一定天数。5. 听证:若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改变用途提出异议且符合听证条件的组织听证。6. 审批:根据审核、评估、公示等情况由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进行审批。7. 签订补充协议:经批准后土地使用者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调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内容。8. 登记:完成相关手续后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程序和要求上存在差异应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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