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核心分析:1.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2. 但是,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之后又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 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实务建议:1. 收集能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如催款函、还款承诺等。2. 若对方同意履行,最好形成书面协议。3. 即便过了诉讼时效,仍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要通过诉讼解决,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